储气罐容器在出厂时,必须附有按照一定行业标准进行的安全技术设计文件、由相关部门确定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质量证明书)、安全使用告知书、禁止事项和说明、检验文件等。这些文件都将被列入使用地的相关部门进行档案管理,并纳入电子系统进行定时检验。
储气罐容器的安全技术文档应包括:产品的设计蓝图、设计单位、生产制造单位、探伤检测报告、水压测试报告、材料检测报告、使用维护说明、安全须知等资料。此外,在平时使用过程中,还需记录定期检验记录、自行检验记录、日常使用登记,以及包括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等检测和保养记录。同时,储气罐设备的运行记录和故障、或者维修记录也是必不可少的。
储气罐容器在投入生产使用前或者使用后的30天内,必须向地方的特检所或者相关的安全监管部门申报备案,并申请使用登记证。
储气罐容器应当按照规定,在安全有效时间前一个月向相关部门提出检验要求,否则不能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