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某县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对某人才公寓的电梯进行了安全监督检查。他们发现其中一台电梯未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验(有效期至当年3月),且无法提供有效的定期检验合格报告。面对这种涉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电梯的行为,县市场监管局当场对该电梯进行了查封,并立案调查。经调查取证,市场监管局认定该单位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对当事人处以7万元罚款,并督促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其次,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一水电站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水电站使用的两台压力容器未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验,且已超过设计使用年限20年。鉴于设备安全状况不明,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立即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这些压力容器。由于涉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该水电站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经调查取证,确认其违法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特种设备的行为,并决定处以7万元罚款。
通过以上实例,我们可以看出超期未进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并且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违法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必须停止使用,并处以三万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各企业必须密切关注设备的下次检验时间,并在检验有效期到期一个月前申报检验,以避免设备出现超期未检的情况。只有确保设备的安全,我们才能实现安全与发展的统一,获得真正的效益。值得一提的是,在广东省涉及企业的特种设备检验是免征检验费的,所以请及时申报检验!
在安全生产中,我们每个人都要当好第一责任人,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工作。只有通过科学、规范的检验程序,我们才能确保设备的安全性,防患于未然。让我们携手共进,为企业的安全发展贡献力量!